借名买房不成立如何赔偿给被侵权人造成的财产损失 借名买房不成立赔偿给被侵权人造成的财产损失怎么计算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8-03
借用他人姓名买房,对于给被侵权人造成的财产损失需要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财产损失应该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的合理方式进行计算,借用他人姓名买房的做法涉嫌侵犯他人的姓名权,而且这种做法肯定是不成立的。
如何降低“借名买房”风险
鉴于借名买房的诸多风险,新环境房地产建议消费者应尽量通过正规方式购房,若不得已需要借名买房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力求将风险降至最低:
1、借名买房之前,首先弄清楚欲购房屋的性质,房屋能否上市交易,借名购买是否违反国家政策性规定,防止将来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
2、签订书面协议。为与借款合同相区分,书面协议中应明确双方的借名买房合同关系,可以请第三方见证合同。
3、注意保留双方洽谈、签订借名买房协议时的证据,如邀请朋友作见证、进行录音录像等。
4、注意保存购房手续,付款证明(银行转账记录、收据收条、还贷记录等),购房发票,房产证书等书面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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