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违约赔偿房屋溢价损失是可得利益损失吗 开发商违约赔偿房屋溢价损失是否属于可得利益损失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8-04
开发商违约赔偿房屋溢价损失是可得利益损失。实际损失一般指的是合同违约所带来实际上的损失,而可得利益损失是指因为当事人的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法正常进行而损失的部分利益。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时,是需要支付可得利益损失的。
房地产开发商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1、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我们在选房、签订合同时,正是对房子的面积和质量确定下来,而实践中,譬如承重墙、梁开裂;外墙、外窗、卫生间渗水;墙面不垂直;大面积的空鼓等情况出现,这实际上开发商违约的表现。
实践中,针对房屋质量的问题,具体可以分两类情况处理:
一是普通的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有质量保修的责任。
二是严重的房屋质量问题,譬如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或严重影响居住使用的,买房人可主张退房和赔偿损失。
2、房产证逾期未办下来的
逾期办理的,按合同约定承担逾期办理的违约责任,逾期办理超过一定期限,买房人可以主张退房,如实际损失超过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的,可以按实际损失来主张。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引》第四十条 房屋买卖合同因一方当事人违约被解除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房屋差价或者转售利益等可得利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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