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书网 > 法律知识 > 经济法 > 房屋纠纷 > 借名买房后被拉入失信被执行人怎么办 借名买房被法院执行了该怎么办

借名买房后被拉入失信被执行人怎么办 借名买房被法院执行了该怎么办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8-20

  借名买房存在较大的争讼风险,若被借名人成为另案被执行人,借名人对案涉房屋享有的实际权利极易被侵犯。借名买房被执行应该及时的通知了法院,然后提交相关的一些证据来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因为实际上借名买房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但是相关政策和法律当中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而借名买房的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

借名买房后被拉入失信被执行人怎么办 借名买房被法院执行了该怎么办

  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没有明确禁止当事人借名买房。但是,借名合同是否有效并没有一个标准答案。

  1、如果所购买房屋为商业性的,那么借名买房合同一般有效。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借名人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登记人(出名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可予支持。但是,该房屋因登记人的债权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2、如果所购房屋为经济适用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的,那么借名买房合同可能就无效。从政府推出安居房和限价房的目的考虑,政府为了解决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的居住问题,从而改善整个社会的居住状况才推出这项针对特殊人群的优惠政策。

  在开发安居房和限价房的过程中,政府一般均需用不同方式和渠道给予财政补贴,而名义买房人转让的实际上是基于其符合政府规定的条件从而享有的购房权。

  如果这类合同有效,就会使原来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人购买安居房或限价房,而原应享受安居房或限价房的人群的住房条件仍然没有得到改善,这样就违背了政府推出安居房和限价房的初衷,因而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在有些法院的判决中,会认定借名合同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

  (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

  (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免责声明: 本站法律法规内容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及咨询线下律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