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书网 > 法律知识 > 经济法 > 房屋纠纷 > 开发商退房协议的规定是什么 开发商退房协议的规定都有哪些

开发商退房协议的规定是什么 开发商退房协议的规定都有哪些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8-26

  退房不一定要退房协议,买卖双方已到房地产主管机关做了预售登记,但房屋还未交付使用,这个阶段如果一方想退房首先要与对方协商,看能否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要以书面形式表示出来,签订正式退房协议。如果买卖双方中一方违约,且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通知对方。

开发商退房协议的规定是什么 开发商退房协议的规定都有哪些

  退房协议的注意事项主要如下

  1、约定索要违约金及相关税费

  如果是由于开发商违约导致的退房,双方在此前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相关的赔偿标准,那么开发商则需要按约定赔偿。赔偿金除了房屋的全价款以及相应利息以外,还包括业主前期支付的相关费用,比如种种税款、手续费等,这些都是消费者由于购房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则开发商负责赔偿。

  2、明确约定首付、月供利息都可获赔

  在退房款方面,采用一次性付款的购房者可直接要求开发商退还自己所付款项及相应利息。

  3、明确约定补偿条件

  如果符合购房合同中约定的退房条件,建议先和开发商协调。如果开发商提出的补偿条件可以接受,那么就可以进行后续的赔偿,但如果协调不成的,可以选择诉讼或仲裁。

  如果购房者在提出退房要求的时候,已经居住了一段时间,在居住期间产生的折旧费、水、电、气、物业费等相关费用要由业主自行承担。如果是在退房过程中,责任方为开发商,购房者可以不对房屋折旧进行补偿,但如果是购房者的责任导致的退房,开发商则可以不对装修费等进行赔偿,这一点大家在提出退房申请时要有明确了解。

  开发商违约的退房协议书的内容的撰写的注意事项包括明确约定补偿条件,明确约定首付、月供利息都可获赔,约定索要违约金及相关税费,在退房款方面,采用一次性付款,如果符合购房合同中约定的退房条件,建议先和开发商协调。

  法律依据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五条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免责声明: 本站法律法规内容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及咨询线下律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