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办居住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天津居住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首先申请人应当向受理单位或者通过网络提交规定的证明材料。其次受理单位收到申领居住证的材料后,应当对材料进行核对。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及时受理并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及时一次性告知需补交的全部材料。最后受理单位应当于受理之日起5日内完成审核签发工作,并将制证信息上传至市公安局制证机构。
天津居住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符合天津市居住证照片标准的电子照片(注:到窗口单位申领居住证不需提供照片,如对制证照片有特殊要求或全国人口信息库中无照片的申请人应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照片标准提供光盘介质的电子照片);
2、《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3、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
4、在津就业、就学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证明材料。
合法居所证明包括什么
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提供自有住房或者与配偶、子女共有住房《房地产权证》原件或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或复印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及《房屋出租治安责任保证书》原件;
3、借住在我市居民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复印件,以及房屋所有人同意居住的证明;
4、居住在单位(学校)内部的,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及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5、其他合法居所证明。
其它证明材料
1、在津缴纳社保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线上线下打印均可,线上打印必须为彩打,带红章,线上线下一律需打印缴费查询清单;
2、本人或未成年子女在津就学的:在津就学的学籍证明。未成年子女在津就学的,父母及子女均可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居民户口簿或出生证明等证明亲属关系材料;
3、在津购买房屋人员: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证明》。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可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出生证明等证明亲属关系材料;
4、与本市户籍人员结婚人员:结婚证。本市户籍人员信息需由受理工作人员查询确认;
5、在津经商人员: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受理对象必须为申请人本人,此项业务只在线下办理。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