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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离婚时增值部分如何计算 婚前房产离婚时增值部分怎么计算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6-16

  一方的婚前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增值部分,也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配偶无权请求分割。根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也就是说,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为个人财产。虽然该房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了增值部分,但这部分的增值不是基于夫妻双方结婚的事实而产生。

婚前房产离婚时增值部分如何计算 婚前房产离婚时增值部分怎么计算

  离婚时婚前财产怎么分割

  1、双方协商分割但⼀般婚前财产属于⼀方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2、但以下情况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或多分财产:

  (1)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

  (2)另⼀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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