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浙0784诉前调确14号
申请人:何仙鱼,女,1939年11月2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永康市。
被申请人:曹铁鑫,男,1978年12月21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永康市。
被申请人:卢锦贞,女,1982年2月4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永康市。
被申请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住所地: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九铃东路3215号。
负责人:郑郡。
委托诉讼代理人:胡瑛,女,系公司员工。
本院于2022年1月13日立案受理了申请人何仙鱼与被申请人曹铁鑫、卢锦贞、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关于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申请并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