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罚 款 决 定 书
(2022)皖0402司惩48号
被执行人:朱小东,男,1975年11月6日出生,汉族,皖长丰县人,住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
本院在执行(2022)皖0402执恢53号申请执行人朱胜为与被执行人朱小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查明被执行人朱小东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六项)、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