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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宏刚、桐城市司法局刑事一审刑事通知书
规则日期:
2022-05-11
案例内容

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

执 行 通 知 书

(2022)皖0881刑初67号

桐城市司法局:

罪犯余宏刚因犯危险驾驶罪,经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请你局将该犯予以社区矫正。

缓刑考验期间:自2022年4月2日起,

至2022年10月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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