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大英县人民法院
决 定 书
(2021)川0923司惩8号
被罚款人:周佳美,女,汉族,生于1996年7月7日,住四川省中江县。
本院在执行唐奇林与周佳美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周佳美于2021年5月13日转让其经营的茶楼,受让人通过微信支付转让款98000元,被执行人周佳美未将收入用于支付执行案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