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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熊司法盗窃一审刑事判决书
规则日期:
2020-12-14
案例内容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20)赣0111刑初896号

公诉机关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熊司法,男,2000年1月4日出生于江西省南昌市,汉族,小学文化,无业,家住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7月22日因涉嫌犯盗窃罪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南昌市第一看守所。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湖检二部刑诉〔2020〕2952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熊司法犯盗窃罪,于2020年11月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国兵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熊司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控,1.2020年7月17日凌晨,被告人熊司法同胡振诚(另案处理)来到南昌市青山湖区下,窃得被害人李某1停放在该处的“金箭”牌电动车1辆(未估价)。

2.2020年7月17日凌晨,被告人熊司法同胡振诚来到南昌市青山湖区下,窃得被害人淦某某停放在该处的“绿风”牌电动车1辆(价值人民币1583元)。

3.2020年7月18日凌晨,被告人熊司法同胡振诚来到南昌市青山湖区“御玺堂”足浴店门口,窃得被害人汪某停放在该处的“利捷”牌电动车1辆(价值人民币1402元)。

4.2020年7月22日凌晨,被告人熊司法同胡振诚来到南昌市青山湖区,窃得被害人张某停放在该处的“绿风”牌电动车1辆(未估价)。案发后,公安机关已将该车扣押并发还张某。

5.2020年7月22日凌晨,被告人熊司法同胡振诚来到南昌市青山湖区下,窃得被害人熊某停放在该处的“绿风”牌电动车1辆(价值人民币1897元),车座下有现金人民币12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已将该车及120元现金扣押并发还熊某。

2020年7月22日,被告人熊司法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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