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人民法院
不 予 拘 留 决 定 书
(2022)湘0522司惩8号
本院执行的被执行人刘超云司法拘留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作出(2022)湘0522司惩8号拘留决定书,因被执行人刘超云态度较好,并主动支付部分欠款,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