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法院
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
(2021)陕0503司救执24号
救助申请人:王某某,男,1951年5月15日出生,汉族,住渭南市华州区XX镇XX村XX组。公民身份号码:61212XXXX105150019。
救助申请人:刘某某,女,1952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住渭南市华州区XX镇XX村XX组。公民身份号码:61212XXXX211222960。
救助申请人:杨某某,女,1985年11月29日出生,汉族,住渭南市华州区XX镇XX村XX组。公民身份号码:61252XXXX511290887。
救助申请人:王某某,男,2009年4月20日出生,汉族,住渭南市华州区XX镇XX村XX组。公民身份号码:61052XXXX904202959。
法定代理人:杨某某,女,1985年11月29日出生,汉族,住渭南市华州区XX镇XX村XX组。公民身份号码:61252XXXX511290887。
救助申请人王某某、刘某某、杨某某、王某某以其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执行过程中面临生活急迫困难为由,向本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本院立案部门立案后转本办审查处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