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书网 > 法律知识 > 民商法 > 著作权 > 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对象有哪些 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对象有哪些

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对象有哪些 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对象有哪些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9-13

  第一种是被法律禁止出版和传播的作品。第二种是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这些作品包括以下内容:(1)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以及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单纯事实消息;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对象有哪些 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对象有哪些

  著作权保护期限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没有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4.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身份确定后,适用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5.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著作权是什么

  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在中国,著作权主要指版权;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邻接权被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免责声明: 本站法律法规内容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及咨询线下律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