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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牌销售合法吗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7-15

  经过许可后的贴牌就是合法的,不违法。贴牌是指一家厂家根据另一家厂商的要求,为其生产产品和产品配件,亦称为定牌生产或授权贴牌生产。既可代表外委加工,也可代表转包合同加工。贴牌生产的性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纯粹的加工承揽。

贴牌销售合法吗

  贴牌产品怎么处罚的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行为。

  1、该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

  2、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3、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的。

  如果行为人不知情,不构成本罪;

  4、客观方面必须具有经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且经销金额较大的行为。

  经销包括批发、零售、代销等形式。对于犯罪嫌疑人实施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时是否明知的认定,应当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认定,只要能证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销售的,是仿冒品的,即可以认定为明知。

  销售贴牌产品会坐牢吗

  销售贴牌产品会坐牢的,行为人实施该行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会坐牢。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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