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募集办法所规定的募集过程有哪些步骤? 公募基金的募集程序包括哪些步骤
1、特定对象确定。2、投资者适当性匹配。3、基金风险揭示。4、合格投资者确认。5、签署基金合同,缴纳投资款。6、投资冷静期。7、回访确认。8、认购基金款项由募集账户划转到托管资金账户。私募基金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通过增资扩股或股份转让的方式,获得非上市公司股份,并通过股份增值转让获利。
私募基金募集具体步骤
(一)特定对象的确定
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基金。在向投资者推介基金之前,募集机构应当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履行特定对象确定程序,对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
(二)投资者适当性匹配
募集机构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根据私募基金的风险类型和评级结果,向投资者推介与其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私募基金。
(三)基金风险揭示
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之前,募集机构应当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等程序性安排以及投资者的相关权利,重点揭示基金风险,并与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
(四)合格投资者确认
在完成基金风险揭示后,募集机构应当合理审慎地审查投资者是否符合基金合格投资者标准。
(五)签署基金合同,缴纳投资款
销售机构必须要做好揭示产品风险、说明相关法律法规等,还要履行投资者冷静期和确认回访等程序,保证是合格投资者,才能最终确认签字、打款。
(六)投资冷静期
给投资者设置一定时间的投资冷静期。
(七)回访确认
投资冷静期满后,指令本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推介业务以外的人员以录音电话、电邮、信函等适当方式进行投资回访。
(八)认购基金款项由募集账户划转到托管资金账户。
法律依据
《募集办法》中第十七条规定,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未经特定对象确定程序,不得向任何人宣传推介私募基金。
根据《募集办法》中第十八条规定,在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之前,募集机构应当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履行特定对象确定程序,对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