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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私募基金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内容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5-19

  1、词语定义及说明;2、项目跟进,通常会鼓励股权投资事业部投资经理个人与公司、并购基金或投资人共同投资;对早期项目而言,原则上还规定投资经理必须要按比例与公司、并购基金及投资人共同投资;3、项目负责人一般规定由投资经理或投资经理级别以上人员担任;4、投资资金的分配要分配。

私募基金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私募基金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内容

       私募基金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内容

  1、词语定义及说明

  A所谓项目投资,包括以各种方式进行的长期项目投资和短期项目投资,的股权并购基金以股权或债权方式进行的项目投资。所谓长期项目投资,是指投资期限在1年以上,以股权投资的方式直接投资于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VC企业,在设定的持股时间内采取多种变现方式撤出投资并获得增值的投资行为。

  所谓短期项目投资,是指投资期限在1年以内,以国债现货及国债回购、新股认购或以机构投资者身份参与短期资金拆借、二级市场证券投资、可转股债投资、新股配售等方式进行短期资金运作的投资行为。

  B管理公司之股权投资事业部进行投资,并提供投资资金,博雅基金管理公司为资金的受托方,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是并购基金与博雅基金管理公司之间的关系;并购基金按照约定向博雅基金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费,获取委托资金的投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作为受托方,基金管理公司是投资项目的管理主体及决策人,他对项目的选择、立项、初审、审慎调查、拟投资项目的执行及已投资项目的管理等各种投资活动进行直接负责,基金管理公司根据所管理项目的投资金额获取相应的管理费,并按投资项目的增值获取相应的分红。

  2、项目跟进

  通常会鼓励股权投资事业部投资经理个人与公司、并购基金或投资人共同投资;对早期项目而言,原则上还规定投资经理必须要按比例与公司、并购基金及投资人共同投资。

  3、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一般规定由投资经理或投资经理级别以上人员担任,他应当独立承担项目的投资,而助理投资经理则规定必须与投资经理级别以上人员共同承担项目的投资,不得单独承担项目的投资。

  4、投资资金的分配

  为了确保基金管理公司与投资者能获得持续而稳定的投资收益,一般规定要对长期投资资金与短期投资资金进行合理分配。

  法律依据

  该办法的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际创业投资业的通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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