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书网 > 法律知识 > 治安处罚 > 行政拘留一定要去拘留所吗

行政拘留一定要去拘留所吗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7-10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拘留必须在拘留所。被拘留人员在拘留期间要进行法律、道德、文化等学习;要参加拘留所卫生清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劳动教育和职业技能训练。

行政拘留一定要去拘留所吗

  拘留的条件

  根据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行政拘留的合法要件

  1、处罚机关合法

  (1)行政拘留裁决只能由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作出;

  (2)被处罚人实施了可以给予拘留惩罚的违法行为,受处罚人必须有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受拘留处罚的人必须在主观上有违法的故意或过失,受处罚人必须确已实施了违法行为。

  2、符合法定期限

  行政拘留的期限必须在1日以上,20日以下。

  3、符合法定程序

  (1)即拘留应当经过调查、决定以及执行三个主要程序。在调查程序中公安机关可以通过传唤、询问、检查以及扣押等等手段调查清楚案件的事实。调查程序结束之后进入决定程序,该在拘留的实现过程中最为重要;

  (2)在决定程序中被处罚人有权陈述与申辩,公安机关不得因为该陈述与申辩而加重处罚。决定程序中公安机关还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制度符合要求的决定书。如果被处罚人要求举行听证则公安机关应当为将要被拘留的人举行听证;

  (3)在执行过程中如果被处罚人不服而提请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时候,还可以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免责声明: 本站法律法规内容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及咨询线下律师。
相关文章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