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参加人包括哪些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8-01
行政复议参与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行政复议活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当事人,以及与当事人身份相似的个人。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的参与人包括申请人、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公民)、被申请人、第三人及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及第三人的委托代理人。
行政复议需要哪些资料
行政复议需要下列材料:
1、复议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
4、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行政复议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还应提交律师所函、律师证复印件;
5、其他必要的材料。
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行政复议有以下程序:
(1)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
(2)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在七天内把复议申请书的副本或者是复印件发给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在收到相关资料之后要之在十日内提出书面的答复;
(4)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和调查,并且提出和通过复议意见;
(5)复议机关制作复议决定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免责声明: 本站法律法规内容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及咨询线下律师。
相关文章
导航
最新问答
最新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