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去哪个部门 哪个部门负责行政复议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10-16
申请行政复议时,需依据具体情况挑选适当的复议部门。对于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可向该部门的本级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复议申请。而对于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则需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复议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多种情况,如对行政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不满,对限制人身自由、查封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不服,感觉行政机关侵犯了经营自主权,申请许可证和执照被拒绝或忽视,申请保护人身权、财产权但行政机关未能履行职责,认为抚恤金发放不公平,以及认为行政机关有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情况。
行政复议机关如何确定
确定行政复议机关的方式有两种。如果具体行政行为是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工作部门作出的,申请人可以选择向该部门所属的本级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就是说,申请人可以向作出决策的机关的上一级地方政府或该部门所属的本级政府提出复议申请。这两种方式都是为了保障申请人的权益,让其能够选择更加方便、公正的复议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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