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决定属于行政行为吗 行政赔偿决定属于行政行为吗
行政赔偿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当事人如果对行政机关的赔偿决定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违法行为应进行赔偿。行政赔偿是为了对违法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而行政补偿则是为了弥补合法行政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行政违法强拆怎么要求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有责任处理被拆迁人的损失赔偿问题,包括决定是否赔偿以及如何赔偿。然而,如果被拆迁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后,赔偿义务机关拒绝接收申请、未作出或作出赔偿决定等情况,被拆迁人在符合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
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处理违法强拆损失赔偿问题,而不是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或不作为为审理的重点。这样的处理方式可以避免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陷入赔偿决定的循环之中,防止通过反复协商来代替赔偿判决,从而导致违法强拆赔偿纠纷拖延不决。
行政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1)违法拘留或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这是关于侵犯人身权的赔偿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七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