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的内容有哪些内容 审查起诉的内容有哪些
这些审查的目的是确保对犯罪嫌疑人的处理符合法律规定,保障其合法权益。审查过程中需要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确保犯罪事实和情节的准确性,正确认定犯罪性质和罪名,并根据法定情节进行处罚的决定。同时,对于共同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责任认定要准确恰当。证据材料也需要随案移送,以便进行进一步的审理和判决。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刑事案件中审查起诉可以不起诉吗
审查起诉阶段也可能会做出不起诉的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173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一)对于犯罪情节轻微,根据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三)在审查起诉时,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嫌疑人具有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或无法追究,或者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罪行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以免除刑罚时,应及时做出不起诉决定,终止诉讼程序,避免案件进入审判阶段,以缩短诉讼时间,节约人力和物力资源,减少诉讼成本,体现诉讼经济原则。
审查起诉期限是多长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2、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如果改变了管辖权,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审查起诉期限以及在改变管辖权后的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方式。这是根据长期审查起诉经验总结出来的规定,符合准确、及时办案的要求。
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3款的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后移送给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也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