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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失信黑名单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1-12

  失信者黑名单的意思是指:由法院和银行共同建立的对于失信执行人的对外公布及惩罚制度,并且由最高法将收集、公布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各银行以及社会信用建设成员单位推送,共同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

什么是失信黑名单

  如何查询失信者名单

  失信“黑名单”随时上网可查。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开通。社会公众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网,点击“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一栏,就可以查询到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录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介绍说,开通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只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发挥信用惩戒作用的一个开始。今后,各级法院也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逐步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或者采取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上了失信黑名单怎么解除

  第一种途径:和执行法官联系,把费用给法院,由法院再给付对方,给付完毕,法院就会根据你方的申请撤销你的黑名单。

  第二种途径: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再向法院申请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消除。

  包括:

  1、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但被执行人不还钱,申请人出具书面申请的可能性不大;

  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但对被执行人还要限制高消费;

  3、其他因法定原因依法裁定中止执行、不予执行、终结执行的,但这种情况出现的几率很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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