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书网 > 法律知识 > 刑事法 > 刑法知识 > 专用间谍器材的类型有哪些

专用间谍器材的类型有哪些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4-04

  专用间谍器材的类型包括:(一)暗藏式窃听、窃照器材;(二)突发式收发报机、一次性密码本、密写工具;(三)用于获取情报的电子监听、接收器材;(四)其他专用间谍器材。专用间谍器材的确认,由国家安全部负责。

专用间谍器材的类型有哪些

  专用间谍器材由谁负责

  专用间谍器材由国务院国家安全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认。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专用间谍器材。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面的规定处罚。

  非法生产专用间谍器材罪的量刑

  1、构成本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属于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应当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相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非法生产专用间谍器材罪个人犯相应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专用间谍器材”是指进行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下列器材:

  (一)暗藏式窃听、窃照器材;

  (二)突发式收发报机、一次性密码本、密写工具;

  (三)用于获取情报的电子监听、截收器材;

  (四)其他专用间谍器材。

  该细则规定,专用间谍器材的确认,由国家安全部负责。

  《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免责声明: 本站法律法规内容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及咨询线下律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