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是不可分割的。法律权利是指个人或组织依法享有的权利,如言论自由、财产权等。而法定义务是指个人或者组织在法律上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个人或组织的权利只有在遵守法律义务的前提下才能得到保障。同时,个人或组织为了保护他人的权利,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而承担法律义务。因此,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相互依存的、相辅相成的关系。
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
1、平等权,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即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3、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4、宗教信仰自由,包括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5、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和通信自由;
6、劳动权、休息权、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和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力时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7、受教育权,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8、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9、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
10、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残废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11、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有
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2、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4、劳动的义务;
5、受教育的义务;
6、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7、依法纳税;
8、夫妻双方有义务实行计划生育,父母有义务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有义务赡养扶助父母。
总之,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是协调和维护双方权利的一种方式,当一方尊重另一方的权利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使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得到充分的尊重和遵守,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