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外就医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罪犯患有严重疾病或疾病加重,需要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经监狱医院确认无法在监狱内治疗;2.罪犯的病情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危及生命、重伤残、恶性肿瘤、传染病等严重疾病”;3.罪犯的病情需要在医疗机构接受长期治疗,且治疗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4.罪犯的家属能够提供必要的看护和护理,确保罪犯在医疗机构内得到适当的照顾和监管;5.罪犯的逃脱风险较低,不会对社会造成较大的危害。
保外就医定义
保外就医是指在刑事案件中,被判刑的罪犯因病需要到医疗机构接受治疗,但由于监狱医院无法提供必要的治疗条件或无法治疗病情的特殊情况下,经人民法院批准,罪犯可以在监外住院治疗,直到病情稳定或治愈后再回到监狱服刑。保外就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特殊的刑罚执行方式。
保外就医的程序
1.罪犯申请:罪犯应向服刑监狱提出保外就医申请,并提交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治疗方案和医院同意接收罪犯治疗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2.监狱审查:服刑监狱应在收到申请后,及时组织医疗、安全等专业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向有关机关提出意见。
3.机关审批:服刑监狱向上级司法机关提出保外就医申请。经过审查,上级司法机关可以批准或者驳回申请。
4.医院接收:罪犯获得保外就医批准后,监狱应将罪犯送往指定医院接受治疗。医院应对罪犯进行全面的体检和诊断,并制定治疗计划,同时保障罪犯的人身安全和医疗安全。
5.监管管理:罪犯在接受治疗期间,应当遵守医院规定的行为规范,服从医院的治疗和管理。监狱应当加强对罪犯的监管管理,确保罪犯不会逃脱或者发生其他安全事件。
6.治疗结束:罪犯在医院接受治疗结束后,应当及时返回服刑监狱,继续服刑。同时,医院应当向监狱提供治疗报告和出院证明等相关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保外就医是一项特殊的刑罚执行方式,其适用条件较为严格,由监狱医院和有关部门进行综合评估后才能决定是否同意罪犯保外就医。同时,罪犯在保外就医期间仍需遵守监管规定和义务,否则将被收回执行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第六十条犯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时候,可以准许取保监外执行,但是事前必须经过主管人民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并且通知犯人所在地人民公安机关加以监督。犯人在监外期间,算入刑期以内。
(一)病势严重需要保外就医的;但罪大恶极的犯人除外。
(二)年龄在五十五岁以上或者身体残废、刑期五年以下,已失去对社会危害可能的。前项(一)款的规定,也同样适用于未决犯,但是事前必须报请送押机关批准,并且通知居住地人民公安机关加以监督。
《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二)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下列罪犯不准保外就医:(一)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二)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三)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对累犯、惯犯、反革命犯的保外就医,从严控制,对少年犯、老残犯、女犯的保外就医,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