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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直播录播庭审活动的规定 法院直播录播庭审活动的规定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5-20

  为加强审判管理,完善法庭记录方式,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根据有关诉讼法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应当对庭审活动全程同步录音或者录像;简易程序及其他程序案件,应当根据需要对庭审活动录音或者录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直播录播庭审活动的规定 法院直播录播庭审活动的规定

  法院直播录播庭审活动的规定

  1、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应当对庭审活动全程同步录音或者录像;简易程序及其他程序案件,应当根据需要对庭审活动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巡回审判等不在审判法庭进行的庭审活动,不具备录音录像条件的,可以不录音录像。

  2、人民法院通过电视、互联网或者其他公共传媒系统对公开开庭审理案件的庭审过程进行图文、音频、视频的直播、录播,应当遵循依法、真实、规范的原则。

  3、人民法院可以选择公众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具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公开审理的案件进行庭审直播、录播。对于下列案件,不得进行庭审直播、录播:

  (1)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等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2)检察机关明确提出不进行庭审直播、录播并有正当理由的刑事案件;

  (3)当事人明确提出不进行庭审直播、录播并有正当理由的民事、行政案件;

  (4)其他不宜庭审直播、录播的案件。

  4、人民法院进行庭审直播、录播,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公开范围进行,涉及未成年人、被害人或者证人保护等问题,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的,应当进行相应的技术处理。

  5、人民法院认为案件需要进行庭审直播、录播的,由有关审判庭按照规定的程序申报,并填写庭审直播、录播申报表,提交案件重要的诉讼文书。最高人民法院的直播、录播申报程序和申报表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直播、录播申报程序和申报表由各高级人民法院制定。

  6、庭审直播、录播实行一案一审核制度。

  7、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庭审直播、录播的监督管理和沟通协调工作。有关审判庭负责庭审直播、录播案件的选择,协助做好相关工作。技术部门和网络管理部门为庭审直播、录播提供技术保障和服务。所有参与部门应当做好庭审直播、录播的准备工作,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庭审直播、录播的顺畅运行。

  法律依据

  修订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于201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庭内配备固定或者移动的录音录像设备,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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