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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总则)是怎样的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5-21

  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二章犯罪第一节犯罪和刑事责任;第二节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第三节共同犯罪;第四节单位犯罪;第四章刑罚的具体运用第一节、量刑第二节、累犯第三节、自首和立功第四节、数罪并罚第五节、缓刑第六节、减刑第七节、假释第八节、时效;第五章其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总则)是怎样的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罪行法定原则,罪行相适应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1、罪行法定原则。依据为《刑法》第3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2、罪行相适应原则。依据为《刑法》第5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据为我国《刑法》第4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四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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