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总则)是怎样的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5-21
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二章犯罪第一节犯罪和刑事责任;第二节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第三节共同犯罪;第四节单位犯罪;第四章刑罚的具体运用第一节、量刑第二节、累犯第三节、自首和立功第四节、数罪并罚第五节、缓刑第六节、减刑第七节、假释第八节、时效;第五章其他规定。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罪行法定原则,罪行相适应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1、罪行法定原则。依据为《刑法》第3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2、罪行相适应原则。依据为《刑法》第5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据为我国《刑法》第4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四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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