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应否对消费者财产丢失或人身伤害负责 经营者应不应该对消费者财产丢失或人身伤害负责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5-10
经营者应对消费者财产丢失或人身伤害负责。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服务时负有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即安全消费,而一旦出现财产或人身方面的损害,则依据《消费者权益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由于消费者是在经营者提供的特定服务场所进行消费,所以在履行服务合同时,经营者不仅要提供符合标准的服务,而且还须保证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期间的其他安全事宜,也就是所谓的连带义务,如财产保管或免受人身伤害等,否则应视为服务存在瑕疵。
经营者作为提供服务的主体,确保服务场所的安全是其开展业务活动的基本前提,由其承担消费者的相应损失或损害符合公平原则。
法律法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经营者侵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权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作了以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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