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的侵权责任主要有哪两种? 经营者应承担的侵权责任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5-09
经营者的侵权责任主要有产品(服务)侵权责任和直接侵犯消费者人格权的责任这两种。其中产品(服务)侵权责任的责任人是经营者,包括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的提供者。经营者若是可以举证证明自己已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对消费者损害的发生无过错,那么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产品(服务)侵权的赔偿项目包括:
1、人身伤害赔偿,经营者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抚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抚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2、财产损害赔偿,经营者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受害人遭受其他损失的,经营者也应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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