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上可以带酒吗
在火车上可以带酒,根据铁路部门的要求,酒精度数要求:度数在28度左右的白酒属于烈性酒的范围,也是易燃易爆品。所以火车站规定散装酒不能带上火车,超过50度的酒是危险品,数量会有限制。乘客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品及其他管制物品上车。乘客在购票时,可以将零星酒类物品寄存在车站车站设有的寄存处。 火车禁止携带的物品
一、请勿携带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等枪支、子弹类(含主要零部件)。
二、请勿携带礼花弹、烟花、鞭炮、摔炮等爆炸物品类。
三、请勿携带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
四、请勿携带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剂的制品等易燃易爆物品。
五、请勿携带硒粉、苯酚等剧毒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性、危险性物品。
六、请勿携带以下危害列车运行安全或公共卫生的物品:
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活动物(导盲犬除外),可能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能够损坏或者污染车站、列车服务设施、设备、备品的物品。
七、限量携带以下物品: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20毫升的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安全火柴2小盒;普通打火机2个。
旅客违章携带物品处理办法
(1)在发站禁止进站上车;
(2)在车内或下车站,对超过免费重量的物品,其超重部分应补收四类包裹运费。对不可分拆的整件超重、超大物品、动物,按该件全部重量补收上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
(3)发现危险品或国家禁止、限制运输的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按该件全部重量加倍补收乘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危险物品交前方停车站处理;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有必要就地销毁的危险品应就地销毁,使之不能为害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没收危险品时,应向被没收人出具书面证明。
(4)如旅客超重、超大的物品价值低于运费时,可按物品价值的50%核收运费。
(5)补收运费时,不得超过本次列车的始发和终点站。
为了保证乘客的出行安全,乘客在乘车前,一定要遵守相关规定,提前查询不能携带上车的物品。
法律依据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旅客应当接受并配合铁路运输企业在车站、列车实施的安全检查,不得违法携带、夹带管制器具,不得违法携带、托运烟花爆竹、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禁止或者限制携带的物品种类及其数量由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规定,并在车站、列车等场所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