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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哪个部门办理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3-27

  根据我国的规定:1、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2、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哪个部门办理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

  (1)施工场地已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2)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3)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4)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5)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单位。

  (6)有满足相关设计规范要求的施工图纸;

  (7)已在质量监督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款的50%;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款的30%。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

  二、需提交的资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贰份(原件);

  2、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

  3、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4、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原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三、到建筑工程管理科办理。

  四、建筑工程管理科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资料符合要求,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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