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贯是什么意思 籍贯怎么填写才正确
籍贯就是追根索源你的出生是从哪里来的,一般是指公民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籍贯登记填至县级行政区划。不能确定祖父户籍管辖地的,随父亲现户籍管辖地;父亲现户籍地仍不能确定的,登记本人出生时的户籍管辖地。父亲是外国人或《出生医学证明》未记载父亲信息的,随母亲确定籍贯。
籍贯怎么填写才正确
籍贯指祖辈居住地或个人出生地。通俗来讲就是你老家在哪里的,一般都是按照户口本上的地区去填写。
在需要填写的时候,我们可以翻一下自己的户口本,在上面会有专门的一个栏目填写这个籍贯,并且跟出生地或者所在地是不同的概念,千万不要搞混了,一般写到某某市或者某某县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籍贯不是你的所在地,也不是出生地,举个例子,原本您是广东人,但是后来又搬迁到了北京,虽然户口本上是北京地址,但是您的籍贯还是广东的。
籍贯填写注意事项有哪些
填写籍贯时,具体到县(市)即可,不需要更细化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县。
籍贯,是祖居地或原籍。详细指的是祖籍地,是一个家族族群的某一时期的某一位祖先的长久居住地,详细指的是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一些已经离开了祖先的出生地或已经离开了家乡的人,他们的后代,仍然追溯祖先的出生地或祖先的家乡(即祖籍)来作为自己籍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