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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有盗抢记录怎么办 车辆有盗抢记录怎么消除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7-23

  对不明知是赃车而购买的,结案后予以退还买主。盗抢车辆因为其来路存在瑕疵,在购买时会因为产权问题而无法过户,如果是明知盗抢车辆而购买的,可能会触犯刑事责任。

车辆有盗抢记录怎么办 车辆有盗抢记录怎么消除

  一、车辆有盗抢记录怎么办

  1、办事条件:

  (1)本市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被盗抢后,已由刑侦部门将失窃信息录入机动车盗抢信息网的。

  (2)办理过机动车失窃登记的机动车被发还,且刑侦部门已在机动车盗抢信息网上撤销盗抢信息的。

  2、需提供的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机动车所有人书面委托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刑侦部门提供的机动车失窃或失窃发还情况证明;

  (4)办理机动车失窃的需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

  (5)办理机动车失窃发还的需提供一套车辆识别代号和发动机号钢印拓印膜。

  3、办理程序: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到车辆管理所办理。

  二、明知车辆为盗窃车辆的处理

  机动车交易必须在国家指定的交易市场或合法经营企业进行,其交易凭证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验证盖章后办理登记或过户手续,私下交易机动车辆属于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明知是赃车而购买,以收购赃物罪定罪处罚。单位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明知是赃车购买的,以收购赃物罪定罪处罚。明知是赃车而介绍买卖的,以收购、销售赃物罪的共犯论处。

  公安人员对盗窃、抢劫的机动车辆,非法提供机动车牌证或者为其取得机动车牌证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依照《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处罚。对明知是赃车而购买的,应将车辆无偿追缴;对违反国家规定购买车辆,经查证是赃车的,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和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进行追缴和扣押。对不明知是赃车而购买的,结案后予以退还买主。

  对购买赃车后使用非法提供的入户、过户手续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入户、过户手续为赃车入户、过户的,应当吊销牌证,并将车辆无偿追缴;已将入户、过户车辆变卖的,追缴变卖所得并责令赔偿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处罚。对明知是赃车而购买的,应将车辆无偿追缴;对违反国家规定购买车辆,经查证是赃车的,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和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进行追缴和扣押。对不明知是赃车而购买的,结案后予以退还买主。

  对购买赃车后使用非法提供的入户、过户手续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入户、过户手续为赃车入户、过户的,应当吊销牌证,并将车辆无偿追缴;已将入户、过户车辆变卖的,追缴变卖所得并责令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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