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的取得时间 所有权的取得时间是什么时候
所有权的取得时间按照其取得方式都不同。一般而言,是从原始取得的事由发生之时为取得所有权的时间。依合同等法律行为继受取得所有权的,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原则上从交付时取得,当事人也可以另行约定取得时间。继承或受遗赠财产的所有权,从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时取得。
一、原始取得所有权的时间
原始取得所有权的时间通常由法律直接规定。一般而言,是从原始取得的事由发生之时为取得所有权的时间。例如,生产完成时、孳息出现时原则上即归原物所有人所有;无主物被发现时即确认归国家所有;遗失物被拾得时,即确认归失主所有;国家征收、征用、征购财产的,如法律有明确的关于财产权转移的手续或程序的规定,以该手续办理完毕时国家取得所有权,如集体土地征用,如无上述规定的,从交付时起,取得所有权,如国家征购粮食。
二、继受取得所有权的时间
依合同等法律行为继受取得所有权的,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原则上从交付时取得,当事人也可以另行约定取得时间。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从登记时取得,这是法律的专门规定,不得以约定改变;因继承、遗赠等其他合法方式继受取得所有权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仍从交付时起取得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通常有:继承或受遗赠财产的所有权,从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时取得。继承人为多数时,遗产分割前,取得的是共有权,遗产分割后,取得单个所有权。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