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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搬迁政府补偿交企业所得税吗 企业搬迁政府补偿需要交企业所得税不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5-16

  企业拆迁赔偿款,在搬迁期间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即搬迁期间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当完成企业搬迁后,在完成搬迁年度,开始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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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凡搬迁后重新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和用途的固定资产的,应将上述搬迁补偿费收入加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冲减企业重置固定资产的原价。

  法律法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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