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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移的成立条件 债权人转移债权的条件有哪些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5-15

  债权转移的成立条件: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4.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不得转让的债权: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等。

债权转移的成立条件 债权人转移债权的条件有哪些

  债权人转移债权的条件有哪些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

  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

  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4.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

  以下三类债权不得转让: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

  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债权转移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4.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找法网提醒您,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一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三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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