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移必须得有三方协议吗 债权债务诉讼的程序
债务转让协议需要三方一致确认,债务转让应当取得债权人同意,债权人不同意的,则该转让行为无效,债务转让的其从债务也一并转让,且新的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转让的条件有:1.债务性质上可以转让;2.债权人同意;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债权债务诉讼的程序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债权债务诉讼管辖法院有哪些
债务纠纷起诉最好是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能及时查封对方的财产。
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