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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转移担保人还负责任吗 哪些债权不得转让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5-22

  一般来说,债权转让之后担保人还是要承担责任。但是债权人需要通知保证人,如果债权人转让债权没有通知保证人的,则该转让行为对保证人无效,不发生效力。如果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则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

债务转移担保人还负责任吗 哪些债权不得转让

  哪些债权不得转让

  1、所谓债权转让,是指不改变债的关系的内容,债权人将其债权移转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全部转让给他人,也可以仅转让债权的一部分。债权的转让是债的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债权人本身的变更。

  2、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3、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4、保证期间,债权依法转让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有两个例外:

  (1)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2)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债务转移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要有有效债务的存在,这是合同债务移转的前提条件。

  2.被移转的合同债务没有禁止转移的约束。法律规定不可转移的债务、当事人约定不可转移的债务以及其他不宜转移的债务,不能成为合同移转的标的。

  3.债务移转还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七条 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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