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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后债务人不履行怎么办 债权转让的办理手续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5-11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债务转让后对方不履行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不履行怎么办 债权转让的办理手续

  债权转让的办理手续

  1、确定债权是否可以转让,双方约定、法律规定不可转让的,不得进行转让;

  2、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就债权转让相关条件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债权转让合同;

  3、债权转让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

  4、债权转让需要办理相关的批准、登记等手续的,还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应承担的责任

  1、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应该对债权的瑕疵负担保责任。为了保护债务人的利益,特别是在合同中既有债权又有债务的情况下,单纯转让债权很可能造成债务人利益的损害,所以我国《合同法》在规定债权转让中赋予债务人抗辩权和抵销权。

  2、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对债务人履行不能不承担担保责任。当合同债权全部转让的协议生效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再存在,因而债的主体发生变化,由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形成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原债权人因转让协议的生效而完全退出原来债的关系,丧失债权人的地位,对债务人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原债权人不再享有权利,当然对债务人履行不能也不负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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