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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起诉条件有哪些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10-08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争议的提起诉讼需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原告必须是与本案直接利害关系相关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第二,被告必须明确确定;第三,原告必须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并提供相关的事实和理由;最后,该案件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并受到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起诉条件有哪些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1、如果事故导致残疾,除了上述费用外,还应赔偿购买辅助器具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

  2、治疗和康复支出方面的合理费用,例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以及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同时还包括因误工导致的收入减少;

  3、如果事故导致死亡,除了上述费用外,还应赔偿丧葬费用以及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责任免除情形:保险公司通常会规定一些免赔情形,如酒驾、无证驾驶、驾驶人或被保险人未取得合法驾驶资格等,这些情形下保险公司通常会拒绝赔偿。

  保险责任范围外的损失:保险合同通常会明确保险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如果被保险人的损失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通常会拒绝赔偿。

  损失程度轻微:如果被保险人的损失程度非常轻微,保险公司通常会认为这种损失不值得赔偿,因此拒绝赔偿。

  保险欺诈行为:如果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事故或提供虚假信息,保险公司通常会拒绝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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