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是不是要双方到场签字 责任认定书需要双方到场吗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11-01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需要双方到场签字,当事人是否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并不能代表当事人对于认定书的认可或否定,这只是交警部门送达认定书的一种方式。一般交警部门送达认定书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当事人到交警队领取,一种是交警部门直接送达至当事人住所中。如果一方对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复核。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单方面做出来的行为,并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场,不需要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作为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管理部门会及时出具认定书,并及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拒收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不可取的行为。并且,当事人拒收认定书,不代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没有送达,只要公安机关对拒收认定书的行为有记录在案,即为送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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