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让需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债务转让符合的条件具体有什么
一般情况下,当我们要进行关于债务转让需要符合下列这些条件,就算你的债务是有效存在的;但债务人也要获得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转让的一致意见;以及转让的债务属于可进行转让的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债务转让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1、要有效的债务存在。
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本来无效或者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订立承担合同,也不发生效力。将来发生的债务,也可以设立债务承担,只是要等到该债务成立时才发生转移的效果。
2、债务承担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
只有征得债权人的同意之后,原合同义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才能对债权人生效。
3、被转移承担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
一般情况下,不具有可转移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承担合同的标的。司法实践中通常认为下面债务不具有可转让性。
从性质上判断不可转移的债务,它往往是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需要特定债务人亲自履行,因而不得转让,例如演出合同中约定的特定演员的演出,一般不能让他人代替。
债务转让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债务转让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
2、抗辩权随之移转,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3、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债务有关的从债务。
法律依据
第五百五十二条规定,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