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的个人债务指的是哪些债务 夫妻的个人债务指的是哪些债务
婚前债务是指婚前一方或双方所承担的债务。一般来说,这些债务被视为个人负债,是个人在离婚时偿还的责任。双方可以约定由每个人承担的债务,但不包括任何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协议。“协议”一词是指丈夫和妻子就各自将承担哪些债务达成的相互谅解。双方必须承认并接受本协议。但是,任何旨在逃避债务的协议都被视为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个人债务可以转移给他人吗
个人债务可以转移给另一个人。根据《民法典》,该法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征得债权人同意。因此,可以转移债务。
个人债务的转让还涉及责任的承担,这是债权人或债务人与第三方之间达成的转让债务的协议,由第三方承担义务。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享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或没有经济收入而减少或不公正地分配财产。
第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考虑到目前我国妇女在经济条件上与男性存在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时应适当照顾妇女和子女的利益,给予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适当的财产份额。
第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对于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的情况,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并不意味着一方会完全失去财产。
第四、公平原则:离婚时应公正地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包括夫妻双方在家务劳动、子女抚养方面的付出,以及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等因素。同时,应妥善安置离异后的住房等问题。
第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原则:公民有权自主处置自己的财产,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处理双方的财产问题。在合法范围内,财产约定应优先于法定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