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流程
公积金贷款流程:1、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2、公积金中心初审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将个贷资料交与担保中心;3、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4、依据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5、签署公积金贷款合同。 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1、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有关手续、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3、提供符合《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并经管理中心审定的资产作为担保。
4、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时间均符合规定期限。一般借款人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满90天,并自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
5、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准备资料
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根据不同地区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单位盖章
职工在所在单位领取并填写申请书,单位需要签字盖章。
3、带材料到开户行办理手续
职工携带相应材料,到工资卡开户行进行办理相关手续。
4、管理中心审核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提取条件。
5、公积金提取
确认无误,办理提取手续。款项将汇入个人储蓄账号中,职工可自行提取。
法律依据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九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在借款申请批准后,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由贷款人以转帐方式将资金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帐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