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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长时间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4-04

  民事案件审理期限一般是六个月,延长后可以是十二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长时间

  延期审理计入审理期限吗

  1、不能。因法定事由或者特殊情况无法准时参加开庭审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延期审理的期限不计算在诉讼审理期限之内。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有以下情形,不计入审理期限:

  (1)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

  (2)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

  (3)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

  (4)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七日后的时间;

  (5)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

  (6)民事、行政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

  (7)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8)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

  (9)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

  (10)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间;

  (11)上级人民法院通知暂缓执行的期间;

  (12)执行中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间;

  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分类如下:

  1、普通诉讼时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最长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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