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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庭是做什么的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5-11

  执行庭是法院内设立的专门负责对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的组织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设执行员,办理民事案件判决、裁定以及刑事案件判决、裁定中财产部份的执行事项。目前,大多数基层人民法院设有执行庭,由庭长一人,副庭长和执行员若干人组成,并配有书记员和司法警察。执行庭是做什么的  法院执行庭职责

  (1)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

  (2)执行法律规定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其他法律文书;

  (3)对执行异议、被执行主体的变更、追加进行审查;

  (4)依照法律规定实施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等措施,对妨害执行行为人实施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5)法院执行庭协助办理其他法院委托的执行工作。

  法院执行的期限

  申请的期限为: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行结案,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中止执行的情况依《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1款第5项规定作出裁定,包括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等5种情形。如果你申请强制执行已经立案,法院依法应在6个月内执行结案。上述《规定》还明确了上级人民法院依法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执行结案的,应当制作裁定、决定、通知而不制作的,或应当依法实施具体执行行为而不实施的,应当督促下级法院限期执行,及时作出有关裁定等法律文书,或采取相应措施。也就是说如果你申请的强制执行已经立案,那么你可依法向上级人民法院请求其督促一审法院尽快执行。

  以上就是有关执行庭的知识,执行庭执行法院的判决结果时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或者法院强制执行,然后执行需要一个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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