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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找哪个部门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5-12

  发生债务可以找法院。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然拒绝还款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债务纠纷找哪个部门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务诉讼时效是多久

  1、欠条不同于借条。从文义上理解,所谓“欠条”本来就是债务人应给债权人的款项,只是债务人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给付才出具的凭据。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因此,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的诉讼时效应从出具欠条之日起开始计算。在出具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条之日起三年内,债权人在没有出现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况下,不主张权利,则丧失胜诉权;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时,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要向法院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既可;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时,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证明存在欠条形成的事实。

  2、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和借条的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也互不相同。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但是欠条成因基于此前双方存在着其他的法律关系,因此,欠条实际上是对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欠条是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时候,由于债务人没有能力给付或者拒不及时给付,债务人不得已而为之的。本应立即付款、及时结清却因无款可付而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出具欠条之日就是债权人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时,则诉讼时效应自写下欠条的次日起计算。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事纠纷找哪个部门

  民事纠纷的争议解决部门一般有四种,即协议、调解、仲裁以及诉讼,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选择,而法院是民商事案件的主要争议解决部门,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因此对于民事纠纷的解決和处理,当事人可以在上述四种方式中进行选择,诉公是最后的解决手段。

  合同纠纷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合同纠纷的处理流程是:

  1、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进行协商;

  2、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寻求第三方的帮助,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公。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问、法人之问、其他组织之问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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