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经营者的义务有哪些,是如何规定的 客运经营者的义务有哪些
客运经营者应当履行以下规定义务: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保持车内的环境干净卫生,每天更换一次性座套。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侵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杜绝发生强迫旅客乘车,拒载、拼车、甩客、敲诈旅客。不能更换没有客运证件的车辆,保持匀速开车,不开斗气车给乘客造成不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九条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
客运经营者和客运班线经营者的区别
1、定义不同。客运经营者是指从事道路旅客运输服务的经营者,而客运班线经营者则是指按照一定的线路、班次、站点等组织旅客运输的经营者。
2、经营范围不同。客运经营者的经营范围包括所有道路旅客运输服务,而客运班线经营者的经营范围则仅限于按照一定线路、班次、站点等组织旅客运输。
3、经营形式不同。客运经营者的经营形式可以是自主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而客运班线经营者则通常是由政府部门或者其他机构组织,按照一定的规定和标准进行经营。
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满足条件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证应当处于有效期内。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驾驶人员的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以确保其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客运驾驶工作。
3、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驾驶人员应当在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以确保其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能够满足客运驾驶的要求。
4、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驾驶人员应当参加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的考试,并达到合格的标准,以确保其具备必要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驾驶技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六条客运经营者应当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保持车辆清洁、卫生,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侵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