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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金什么时候退还 质保金什么时候退还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9-25

  工程合同质保金需要在承包人提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的14天内返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担保条例》的规定,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于工程竣工后的一个月内退回扣除应付款项和违约金后的质保金。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质保金什么时候退还 质保金什么时候退还

  质保金和履约保证金的区别

  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工程造价的5%-10%,具体执行比例由发包人根据工程造价情况确定,承包人顺利履行完毕自己的合同义务,发包人必须全额返还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比例可参照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的要求按工程造价5%左右预留保证金,具体比例双方可协商,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开始计算缺陷责任期,责任期内承包人须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的目的是担保承包人完全履行合同,主要保证工期和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履约保证金的功能,在于承包人违约时,赔偿发包人的损失,也即如果承包人违约,将丧失收回履约保证金的权利,且,并不以此为限。质量保证金则更多的是一种约束工程质量的手段。

  3,履约保证金一般来自承包方的流动资金,在施工前付给发包方。质量保证金是发包方与承包方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或承包方在工程保修书中承诺,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以维修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

  设备质保金需要支付的注意事项

  1、支付比例:设备质保金的支付比例为设备总价的3%-10%,具体比例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和设备质量等因素进行考虑。

  2、保管账户:设备质保金需要交由卖方保管,会开设一个专门的账户,买方需要及时核实账户信息和余额情况。

  3、缴纳方式:设备质保金可以一次性缴纳,也可以分期缴纳,具体方式需要与卖方协商确定。

  4、滞纳金和违约金:买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备质保金或者未按时退还设备质保金,卖方有权要求支付滞纳金和违约金,买方需要注意遵守合同约定。

  5、退还方式:设备质保期满后,卖方需要将设备质保金退还给买方,退还方式可以是现金、银行转账等方式,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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